免费预览已结束 ,请下载后查看全文
还剩-页可免费阅读, 继续阅读
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.docx简介:
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 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》已经2018年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。 省长 尹力2018年9月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于中(四川)自由易施第关国贸试验区实二批省管理事的定级项决经研究,决定由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下放或委托成都高新区管委会、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和中国(四川)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109项省级管理事项。下放项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,由授权承接主体实施;委托项目由授权承接主体与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签订行政委托书后实施。授权承接主体实施省级管理事项时,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,报四川自贸办和省编办备案。 根据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需要,四川自贸办会同省编办等有关部门(单位)可以对各授权承接主体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进行调整。根据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办函〔2018〕75号),省级管理事项同步下放(委托)至协同改革先行区。 附件: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清单
展开>>
下载声明:
1、本文档共2页,其中可免费阅读2页,下载后可查看全部内容。
2、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,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。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,可选择认领,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。
3、本文档由用户上传,本站不保证内容质量和数量令您满意,可能有诸多瑕疵,付费之前,请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仔细辨别内容交易风险。 如存在严重文不对题之情形,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。
文档侵权举报电话:18182295159 (电话支持时间:10:00-19:00)。
展开>>
扫码快捷下载 | 账号登录下载
客服
客服QQ:
2505027264
客服电话:
18182295159
微信小程序
微信公众号
回到顶部